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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志刚见义勇为事迹
发布日期:2016-06-20
       2014年8月19日下午5点,赵志刚、李爱君夫妇从镇上开车回家,当行驶到丰乐屯村口时,发现对面200米外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失控,掉进了路旁二屯镇西干渠。“不好!有人掉河里了。”赵志刚一边告诉妻子,一边加速驶向出事地点。这条干渠就在丰乐屯村边,水深10米,来到落水处,赵志刚赶忙停车下来,当时水面上只能看到一双手,情况十分危机。他来不及脱掉衣服,一头扎进水里,游到落水者身边,一把将他揽起,游向岸边。
       “志刚,水里还有人。” 此时妻子李爱君也已赶到,她奋力的和丈夫一起将第一个落水者拉上岸,落水的是个孩子。这是赵志刚顾不上多想,急忙再次潜入水中,去救另一个人,此时他的体力已严重透支,手臂被杂草划伤,右脚开始抽筋。“不能放弃!要坚持!要坚持!!”终于,赵志刚抓住了落水者的手掌,并急呼妻子找来长树枝,夫妻两人合力,一起将落水的孩子母亲拉上了岸。由于施救及时,落水母子并无大碍。
       “那天,我们娘儿俩骑电动车去走亲戚,突然兜里手机响了,在掏手机时,一只手没控制好方向……”回忆起当时的场景,落水母亲纪某仍心有余悸,并一再表示:“多亏了志刚两口子,我会永远记住他们的救命之恩。 ”
       今年40岁的赵志刚,是丰乐屯社区一名普通的农民。救人后没有到处宣扬,直到第二天,他们下水救人的事迹才在全村传开。面对众人的称赞和被救者的感激,淳朴的赵志刚回答的简单而又朴实:“其实也没啥,别人看见一样会救。如果当时我不救,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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